第(3/3)页 毕竟众志成城是很可怕的,更何况是神。 “还有50米!” 普罗米修斯接过玛雅扔下来的霰弹枪,同样是二战时期的武器的战壕霰弹枪却丝毫没有落后,汤姆森冲锋枪已经因为稳定性太差,后坐力过大,无法把握住被淘汰,但是战壕霰弹枪却依旧坚挺,改型依旧深受多个国家警卫喜爱,当然现在也是优秀的武器。 唯一的缺点就是枪声太大,没有办法做到隐蔽攻击。 这把战壕霰弹枪明显经过了改装,直接在枪管的铸造时就已经将弹丸收束器装了上去。 这把战壕霰弹枪显然也是出自普罗米修斯之手,因为也就只有他才会做这种大胆的改装。 真是大胆而又有效的举措。 减小攻击范围,但同时加大射程。 当然这把枪的缺点也很明显,就是太长,同时换弹时间长。 一次只能装八发子弹。 好在事先是上好子弹的,现在倒不用关心这个问题。 看着普罗米修斯端着战壕霰弹枪,那瑟忽然想起来什么。 该死,怎么把萧阁玉忘了? 就那么一把杠杆步枪能行吗? 虽然杠杆步枪的精度能和狙击步枪比,但是这也是他的致命点所在呀! 狙击步枪不能做到大范围的火力覆盖,那杠杆步枪自然也不行呀! 完了完了完了! 现在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能腾出人手去找萧阁玉啊! 普罗米修斯趁着射击的间隙,对玛雅比划了一下。 这个普罗米修斯是事先说过的。 毕竟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。 那瑟他将有一条很长的英雄路要走。 英雄路上不能没有伴侣,但不能是美人不能是红颜知己。 毕竟…… 毕竟香软窝便是英雄墓。 普罗米修斯清楚的知道这一点。 他不想把下一任的神王推入深渊,背负骂名。 也不可能真的让那瑟的妹妹,罗娜陪他一起上战场。 那样的那瑟可不是真正的那瑟。 普罗米修斯认识的那瑟,张扬个性,桀骜不驯,而不是那个在保护家人时,步步为营,过分谨慎的那瑟。 所以能陪在他身边的那个人,不是他的亲人,又是他的亲人。 我想是谁并不需要解释,毕竟这一场故事就是那瑟他的主场,其他的人都不过是配角罢了。 第(3/3)页